2023-02-16 07:12

个人挖矿虚拟货币,有哪些法律风险?

文|曼昆区块链律师团队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 11 部门联合发文整治“挖矿”,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虽然机构等规模化“挖矿”在国内被全面禁止,但不乏一些个人“挖矿”依然存在。

有人认为个人在家“挖矿”不是规模化,也不是企业性质的,发改委、工信部对这类行为没有办法。但如果说一台电脑就可以进行的“挖矿”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你还敢挖吗?

1、偷电用于虚拟货币挖矿

挖比特币需要用专业的矿机,并且能耗极高,由此引发实践中大量以电力为犯罪对象的盗窃罪。被告洪某将老家 3 层小楼的顶楼改造成“矿场”,添置 50 余台设备,加入了“挖矿大军”。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操作矿机,因添置的机器越来越多,普通民用电已无法满足“挖矿”需求,于是在房屋内进行偷电挖比特币等虚拟币。共计偷156255.84度,窃电价值88331.426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国家电力资源,共同犯罪数额巨大,均已构成盗窃罪。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2021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也就是说就算个人挖矿不偷电、不欠电费,倘若被电力、电信以及公安部门从流量、电力、能耗等多方面筛查出来,也会被加征高额电费。

2、租赁矿机挖矿被诈骗

专业挖矿需要买矿机、接电厂、挂矿池、雇运营等,如此复杂的流程对个人矿工来说价格、时间成本都会很高。于是有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了商机,以高收益为诱饵向外宣称有成熟的矿场,可对外租赁矿机,买家只需支付一笔租赁费,就能获得算力参与挖矿。

某受害者就曾花费40余万租赁多台矿机,一开始还能收到卖家返还的少量虚拟币收益,然而一段时间后,却发现这些虚拟币再也无法进行交易变现。显然,所谓的矿机根本就不存在,前期卖币得到的收入也不过是不法分子在用后来者买算力的钱支付的,当入场者越来越少,骗局不可持续,这些卖家便圈钱跑路了。据估计在安徽、河南、四川、江苏等地,就有上千人卷入租赁矿机挖矿的骗局中,被骗金额高达上亿元。依靠租赁矿机成功挖矿致富的人不多见,却要小心因此被骗得血本无归。

3、挖矿算力优化变算力传销

不少挖矿平台都打着“算力多多,收益多多”的旗号,鼓励用户通过拉人头优化算力。用户想要获得高收益,一是购买平台提供的不同级别算力挖虚拟币,凭借挖出的虚拟币兑换变现获取静态收益;二是通过介绍他人投资获取一定比例的动态收益。
只要被邀请的好友通过邀请码注册登录后,邀请人就能获得赠送的算力。若被邀请的好友购买算力,平台还会赠送邀请人相应的奖励。以此类推,层层叠加拿奖励,推广的层级越高、投资的金额越大、得到的奖励就越多。此类采取拉下线发展人员参与交易,且使用复式计酬的计算方式,涉嫌传销模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若发展人数层级在三级以上,且人数超过三十人,就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4、挖矿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家里有矿”是不少每天按时打卡上班年轻人的梦想,在家挖矿看似门槛低、收益高,实则技术、法律政策风险极大,匆忙入局的普通人往往会被深套其中,难逃被收割的结局。挖矿有风险,投资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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